5月15日是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当天上午,省政府金融办等部门在贵阳市筑城广场举行宣传活动,教市民远离投资陷阱,防范经济犯罪。
提醒:非法集资、传销类的表现形式
从近几年我省公安机关侦办这类案件的情况来看,非法集资、传销类犯罪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一是以高收益为诱饵的金融投资理财项目进行非法集资。
二是很多境外资金盘、虚拟币、ICO项目打着创新的幌子,许以高额回报,其中蕴含非法发行、项目不实、跨境洗钱、诈骗、传销等诸多风险,造成大量资金流向境外,严重危害国家金融安全。
三是打着“精准扶贫”、“慈善互助”、“国家工程”、“民族大业”、“资本运作”等旗号,收取加盟费承诺获取高额回报。
四是以保健品、收藏品、投资等为载体的骗局,先以免费体检、产品体验、健康讲座等形式吸引老年人拉近关系后,进行“洗脑”式推销,不仅给老年人造成经济损失,还会影响其身心健康,进而破坏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
五是打着“微营销”、“微商”等旗号,销售低质量、低成本商品甚至三无产品,通过发展社交平台好友成为下级,进行层级计酬。
六是理财游戏类传销,以高额收益为诱饵,通过在游戏中充值获得固定奖励,推荐更多人参与,则可以获得更多的动态收益。
有投资需求的市民一定要擦亮眼睛,对那些扬言高回报、无风险的投资,一般是陷阱,大多是骗局,一定要警惕;对那些承诺超过10%以上利润的投资宣传一定要谨慎。古人说得好:“天上不会掉馅饼”,否则就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打击:三大举报渠道和三大受理平台
据介绍,为了严厉打击经济犯罪,我省成立了由省领导担任组长、副组长,省直有关34个职能部门组成的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全省共建立了99个县级以上领导小组。同时,也建立了举报渠道和平台,欢迎广大群众举报。
三大举报渠道分别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非办(金融办)、各级公安机关、各行业主管和监管部门;
三大举报受理平台为:“贵州处置非法集资”微信公众号、省处非办电子邮箱(gzcf2016@163.com)、举报电话0851-86893609等。
对于群众举报的非法集资行为,我们将按照《贵州省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实施细则》实施奖励,奖励标准最低1000元,最高20000元人民币。我们欢迎广大群众朋友,积极举报非法集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