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记者从都匀市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将满三年企业有关工作调度会上获悉,目前都匀市有441户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将届满3年, 如不及时申请移出,将在7月5日之后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吴建军介绍,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未按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年度报告的企业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目前,都匀市有441户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将满3年,7月5日前不及时移出,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且企业法定表带人的信用也将受到影响,如贷款,乘坐飞机、高铁都将受到相应的限制。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应及时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相关信息,主动将相关的年报进行补报,补报后向都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移除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相关规定,在两个工作日之内对申请移除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移除经营异常名录,避免企业进入严重失信名单。对于一些僵尸企业,相应的主管机关应对僵尸企业进行清理,代企业进行相关年报的补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