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4日,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双龙分局民警郑江南和谷正刚在机场路巡逻时,依法查处了一起擅自占用道路施工的交通违法。交警部门依法向施工单位开具了一张1万元的罚单。
7月4日13时30分许,交警巡逻至机场路时,发现有一施工单位封闭了从汤粑关路新光酒店往机场路小碧立交方向整向道路进行施工,导致该向车辆全部无法通行。民警立即对该施工点进行核实,经查证得知,此次施工是施工单位负责人临时安排,未到相关部门进行审批。面对非法占道施工的违法行为,民警立即进行了制止,并安排警力对交通进行及时疏导,随后将施工人员带回分局,并通知施工单位负责人到分局接受调查。
当日下午,双龙交管分局对该施工单位负责人宋某进行了调查。经查,封闭该路段进行施工的单位为上海某集团有限公司贵阳市轨道交通2号线二期工程项目部,但该起占用道路封闭施工并未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准。据此,双龙交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之相关规定,对该施工单位擅自占用道路施工影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开具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并作出了罚款一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双龙交管分局向该施工单位下达了交通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其立即组织整改。下一步,贵阳全警将继续加大对路面占道施工作业的管控力度,严厉打击各种非法占道施工违法行为,为群众出行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
贵阳交警提醒:占用道路进行施工作业、圈建围挡、开挖道路、阻断通行,均需提前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并获得许可后方可进行,对于私自占道施工的行为,交警部门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交通,并对违法当事单位和个人依法处罚;未经批准占道施工造成交通严重拥堵的,警方将依法从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