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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枢还珠

发布时间:2018/04/10|来源:信用中国|专栏:诚信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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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时期有个叫崔枢的人去汴梁考进士,同南方一商人住在一起达半年之久,两人成了很好的朋友。后来,这位商人得了重病,他对崔枢说:“承蒙你照顾,没有把我当外人看待。我的病看来是治不好了,我们家重土葬,如果我死了,你能始终如一照顾我吗?”崔枢答应了他的请求。商人又说:“我有一颗宝珠,价值万贯,得到它能蹈火赴水,确实是极珍贵的宝珠,愿送给你。”崔枢接受了。他说:“我一旦考上进士,所需自有官府供给,怎么能够私藏异宝呢?”商人死后,崔枢在土葬他时就把宝珠也一同放入棺材,葬进坟墓中去了。

一年后,崔枢到亳州四处谋生,听说南方商人的妻子从南方千里迢迢来寻找亡夫,并追查宝珠下落。商人的妻子将崔枢告到官府,说宝珠一定是崔秀才得到了。官府派人逮捕了崔枢。崔枢说:“如果墓没有被盗的话,宝珠一定还在棺材里。”于是,官府派人挖墓开棺,果然宝珠还在棺材里。沛帅王颜认为崔枢的可贵品质确实不凡,想留他做幕僚,他不肯。第二年,崔枢考中进士,后来一直做到主考官,享有清廉的名声。

在这个小故事中,崔枢差点受了牢狱之灾,但他当初把商人的珠宝放入商人灵柩之时也并不是有什么先见之明,料到会有被追捕的事情发生。而是觉得自己尽心帮助朋友是应该的,而不应受到如此厚重的回报。仅此而已。本来,他热心的尽心地照顾了人家,人家又是自愿馈赠的,按平常人看来是受之无愧。但崔枢却觉得受之有愧,这就是他的不平常之处。他所以觉得受之有愧,是思衬到自己的本分,并能安分。

不少人被财物绊倒,考究起来原因很多,但最根本的就是在接受财物时没有思衬一下自己的本分和安分。有些人也思衬到了,但是认为我帮了你的忙,帮你赚钱,帮你升迁,所受应该,甚至伸手索取。这些人并没有真正思衬到自己的本分:自己何德何能,如此神通广大地能“帮助”别人发财升官?不就是自己身居官位,手中有权吗?

在钱财面前忘了本分,不安于本分,迟早会出事。崔枢不忘本分,安于本分,虽官居高位,可清廉之名留世,堪称本分的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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