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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 促进和谐社会构建

发布时间:2017/01/17|来源:白云区文明办|专栏:个人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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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促进和谐社会构建
——《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的解读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该《意见》对大力弘扬诚信文化,加快个人诚信记录建设,完善个人信息安全、隐私保护与信用修复机制,健全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工作作出了明确规定,制定了有效措施。我认为,该《意见》的出台,在当下诚信缺失的社会环境下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和迫切的需要。对我区正在开展的“省级个人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有很强的指导作用。

     一、《意见》出台将进一步推动我区的个人诚信文化建设工作

      《意见》中对个人诚信教育从“大力弘扬诚信文化”“广泛开展诚信宣传”“积极推介诚信典型”“全面加强校园诚信教育”“广泛开展信用教育培训”五个方面,多角度、多途径提出了实施意见。个人诚信系统中的个人就像是整个社会诚信体系这个高楼大厦的一块块砖,要想整个社会诚信体系这个大楼坚不可摧,就必须保证个人诚信体系中每个人“这一块块砖”的质量有保证,所以加强对个人诚信教育是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核心。我区将诚信文化建设工作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部分,与道德建设、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紧密结合,通过媒体宣传、社会宣传、诚信创建系列活动,推动诚信文化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大力培育白云区诚信文化。诚信“五个一百”(对100个优秀诚信企业,100个优秀诚信市民,100个优秀诚信职工,100个优秀诚信学生,100个优秀诚信单位评选)、诚信商户评选、诚实守信道德模范的评选、社区星级诚信居民评选、居民诚信故事会等活动已深入人心;播放《解读白云“诚信森林”》动画片、编撰《论语白云文化系列丛书之诚信·白云古今故事汇》宣传册和诚信文化品牌推广等工作,营造了浓厚的氛围。下一步,我区应根据《意见》要求,注重开展信用教育培训和校园诚信教育工作,全面推进个人诚信教育。

     二、《意见》的出台将进一步推动我区建立个人信用档案的建立

     《意见》要求:加快推进个人诚信记录建设工作,要推动完善个人实名登记制度和建立重点领域个人诚信记录。《意见》提出这样的要求,主要是教师、药剂师、律师、导游、认证人员、会计师、企业法人、评估师、审计人员、注册消防工程师等人群有固定的岗位,有规范的工作标准,便于认定和核实该类人群在相关活动中的行为痕迹,以此记录该对象的信用状况,相对于自然人在日常生活中的信用行为,不便于认定和采集。在“个人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中 ,我区以18岁以上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责任人为对象,探索建立自然人的诚信积分管理,探索建立自然人的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机制,探索建立自然人的诚信档案。目前,已搭建了个人信用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并由区城维公司和北京诚汇科技有限公司合股建立的贵州诚信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开展管理维护工作,现在已将21万个人基本信息录入“天下诚信——白云信用云平台”数据库。在运作过程中,作为区县一级,在建立跨行业、跨部门个人信用信息共享方面有很大难度,比如:将公安、法院等保密性较高的单位的工作系统接入“天下诚信——白云信用云平台”,实行个人信用信息适时抓取建档的可能性很小,《意见》的出台,将进一步规范我区个人信用信息采集,促进行业间、部门之间信用信息的共享。

     三、《意见》的出台,将给我区开展“省级个人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撑

      在推进个人信用信息试点中,我区结合实际,正在开展《白云区个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白云区个人诚信积分管理办法》《白云区个人公共信用信息征集共享目录》《白云区个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联合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草拟工作。在这些制度和办法的制定中,存在许多疑惑和困难,特别是对法律法规没有明确的做法的,但又需要开展的工作,比如对个人信用级别的评定、对个人信用信息范围的设定、对失信行为进行惩罚等方面的规定,我区存在诸多困难。《意见》出台后,相关的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文件和办法将陆续出台,对我区开展个人诚信级别评定等工作将提供重要的政策支撑。

     总之,《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的出台,对今后人民的生活水平和质量起到促进作用,对我区全面开展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指明了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