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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开展“百日攻坚”行动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发布时间:2018/07/05|来源: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专栏:政务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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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高质量、高效率完成中央第四巡视组、省委第十巡视组交办任务,不断加强和推进全市审查调查工作,近日,安顺市纪委监委出台《安顺市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百日攻坚”工作方案》,定于6月25日至9月30日期间开展“百日攻坚”行动,集中力量利用100天时间查办一批有影响有震慑有代表性的案件,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坚持政治站位,确保高效办结。“百日攻坚”行动坚持政治站位,突出问题导向,对中央第四巡视组、省委第十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安排专人进行接收管理,及时编号分类,单独建立台账,做到当日处置当日分办,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结果、项项有反馈。统筹用好“两把尺子”,持续加大审查调查力度,保持高压态势。强化问题线索处置跟踪督办,对中央第四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限时办结,对省纪委移交的中巡组信访举报件提级办理,对省委第十巡视组明确办理的重要问题线索实行挂牌督办,确保依纪依规依法、保质高效办结。

组团督促指导,及时研判处置。成立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任组长的审查调查“百日攻坚”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小组,由市纪委常委(市监委委员)任工作小组组长,抽调部分市纪委派驻机构负责人、委内设机构有关人员为成员,负责问题线索研判处置和审查调查工作,指导联系县(区)审查调查工作并进行督办,负责各纪检监察室所联系部门承办问题线索的协调指导工作。同时,明确委案管室做好问题线索的接收、分办、跟踪督办,做好全市审查调查工作和问题线索处置办理情况统计汇总,及时向领导小组和各工作组动态反馈进度情况;委审理室负责做好问题线索办结件审核把关。

强化纪律要求,做到纪在法前。为确保审查调查工作取得政治、社会和法纪效果,方案明确要求参加审查调查工作小组的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办案纪律,保守秘密;不得相互打听问题线索办理进展情况;不得泄露、扩散有关举报材料、证据材料以及领导批示内容;不得向他人透露举报人、证人的情况,不得透露案件调查进展情况、研究讨论案件的内容;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案件内容,不准携带案卷和调查材料探亲访友、外出等非公务活动。对所掌握的案情、处理意见、统计数据及有关材料,未经批准不得提供他人,对失密泄密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安顺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