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文县通过加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常态化开展“访重助”专项行动、全面开展专项监察、严查黑恶势力保护伞等工作,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
加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开展问责追责工作,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有关问题。今年以来发现扶贫领域问题17个,涉及金额227.59万元,立案17件1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件12人。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3名科级干部进行了问责。
常态化开展“访重助”专项行动。围绕产业扶贫、农村公路“组组通”、异地扶贫搬迁、教育医疗住房“三保障”、农村“三变”改革、村(居)务公开、村级财务管理、土地征收、作风建设等方面的情况进村入户开展走访。同时结合“四要五严禁”行为规范,对落实惠民政策“四要五严禁”工作的“三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目前立案1件,党纪处分1人。
全面开展专项监察。制定《修文县2018年专项监察实施方案》,在全县开展5项专项监察工作,并对2016年、2017年专项监察进行回头看。截至目前,全县11个民生监督组共发现问题55个,涉案金额260.11万元,挽回经济损失38.61万元,立案40件40人,结案28件2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6人。实行问责倒逼部门和干部工作落实,已对8名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科级干部进行了问责,其中诫勉谈话1人、通报批评7人。
严查黑恶势力保护伞。积极拓宽涉黑涉恶信访举报渠道,加大对涉黑涉恶线索的管理力度,加强与政法机关的沟通联系和工作会商,建立与政法机关问题线索移送反馈机制。通过开展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大排查”“大起底”,共排查出疑似涉黑涉恶问题线索24件,转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理12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核查不属于涉黑涉恶问题线索4件,正在调查7件。同时加大对行业主管部门履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职能职责的督促,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全县通报,并要求再次自查、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