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省民政厅不断建立健全相关单位和从业人员的信用记录,不断建立健全社会救助政策实施过程中申请、核查、审批等各环节的诚信制度建设,不断建立健全诚信告知承诺和守信践约制度,为社会保障营造了良好的诚信环境。
一是通过进一步健全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与其他部门实现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在全省全面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共建立社会救助一门受理服务窗口1516个,并切实做到有效运行。各地均以政府或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名义制发了实施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相关文件,对部门职责、申请办理流程、分办、转办流程以及办理时限等作出具体规定,并强调民政部门的首问责任。全省所有乡镇(街道)均依托政务大厅,充分整合利用现有资源,建立了服务标准、服务内容、服务流程、窗口标识全县规范统一的社会救助服务窗口。通过对救助申请的分办、转办,建立起救助申请人基础信用信息档案,并初步实现了与有关部门的信息交换共享。二是通过健全诚信告知承诺和守信践约制度,切实增强救助申请家庭的诚实守信意识。切实加强政策宣传,健全诚信告知承诺和守信践约制度,积极引导救助申请家庭和外出务工人员如实报告收入情况。建立收入定期报告制度,要求救助申请家庭、享受救助家庭、外出务工人员如实定期报告家庭情况、收入情况、财产状况等,并通过开展入户收入核查,对救助申请家庭报告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建立救助申请家庭诚信档案。三是通过健全完善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有力打击各类骗取救助等失信行为。
去年,全省以市州为单位全面建立起纵向联通市县两级民政部门,横向联通各相关部门(机构)的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并实现了与多个相关部门的有效信息比对。各地通过开展信息比对,及时将家庭财产状况不符合救助条件的申请家庭退出救助范围,并将少报、瞒报财产状况的骗取救助家庭纳入失信档案,提交给有关部门进行诚信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