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光明网6月3日报道,中国铁路客户服务中心(12306)网站、“信用中国”网站公示了31名经认定有严重失信行为即将被限制购买车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铁路部门将实施限制购买车票的惩戒。
根据此次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火车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意见》和中国铁路总公司发布的《关于限制铁路旅客运输领域严重失信人购买车票的管理办法》,铁路部门将依法对在动车组吸烟、扰乱站车秩序、倒卖车票、被行政处罚的,限制购票180天;对无票乘车、越站乘车拒不补票的,至补齐所欠票款前限制购票。
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不论社会发展进步到何种水平,诚实守信永远都是必不可少的精神品质。铁路作为城市文明的窗口,处在万众关注的位置,任何失信行为都会被放大,也极易“带歪”城市的正能量,影响来往旅客对城市的“第一印象”。此外,这些“老赖们”置诚信与规则于不顾,既违背了公民准则,更是对法律法规的轻蔑和挑战。
旅客诚信体系建设是铁路部门长期以来的“老大难”问题,有太多旅客因个人的一点点私利,轻则恶语相向,重则横闯检票口、手撕殴打检票人员,对列车运行秩序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对于运行时间精确到分秒的高铁动车来说,安全更是不容毫厘差错。
近年来,扰乱铁路秩序的事件频发,动车组吸烟逼停高铁事件、女教师“扒车门”事件、杨凌南站闯安检事件等等。虽然肇事者也受到相应惩罚,但惩戒效果仅限于本人,并未产生示范教育的效果,甚至引来“模仿者”,这些现象也倒逼着铁路部门对失信者做出更具警示效力的惩罚制约对策。
笔者以为,此次《意见》和《办法》的出台,为铁路和民航等交通部门惩戒失信者提供了细化的法律依据,相比于一次性的罚金、拘留等措施,曝光对“老赖”和违规者更具有长期性的警示教育效果。失信者一旦被曝光,其在社会上的各种行为都会受到个人信用的制约,可以说,公开曝光是对失信者的变相制裁,让失信者寸步难行,为自身行为付出更大的代价。
多年来,少部分人漠视规则,缺少对制度的敬畏之心,进而滋养了投机心理,让道德意义上的诚信和法律意义上的契约,都成为了“皇帝的新装”,只有通过白纸黑字、公开点名的方式才能剥去“老赖们”的侥幸外衣,让丑陋行为接受阳光的“曝晒”,才能唤起他们的耻辱感,进而知耻而后勇,用实际行动编织自己的“遮羞布”。
若有害,请远离;若失信,步步难。
笔者以为,公示失信者黑名单只是打响了失信联合惩戒的“第一枪”,要想根治社会失信乱象,还需要后续“第二枪”“第三枪”的持续跟进,让失信者头上永远都高悬“达摩克斯之剑”,不敢越诚信的“雷池一步”。
诚信社会中,没人愿意出丑,更不愿意自己的丑行被公之于众,为此,在生活中多一份规矩,少一份放纵;多一份敬畏,少一分轻蔑,就会在行事之前多一份考量,知法守法,才是对自己最好的保护,让自身免受众目“曝晒”之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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