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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乐启在贵阳市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培训会上作动员讲话

发布时间:2018/07/08|来源:贵阳市公安局|专栏:工作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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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7月2日,市局扫黑办在1号楼B602举办为期一天的全市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培训会。各分、县(市)局分管局领导,刑侦大队长,分管扫黑除恶工作的副大队长以及市、区(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业队全体民警参加培训。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乐启出席培训会并作动员讲话。

  会议邀请了省厅刑侦总队一处处长毛明俊及省警院侦查系副主任、副教授罗斌两位专家进行授课。

  会上,李乐启指出,举办此次培训班主要是基于三点需要:一是贯彻落实上级部署的需要。今年以来,从中央、省、市各个层面相继举办了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培训班,公安机关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主力军,迫切需要举办此次培训来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培训班精神,进一步加强组织统筹,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二是解决“不会打”问题的需要。虽然在前期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但是在线索排查、案件受理、立案侦查、侦查组织等环节,特别是对新形势下的黑恶势力犯罪特点的分析和把握还不够精准,专业化程度不够高,与当前中央、省、市各级领导对扫黑除恶的高要求、高标准还不相适应,因此,迫切需要通过此次培训来提高侦办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的水平和能力。三是贯彻落实陈小刚局长“七一”专题党课讲话精神的需要。6月26日,陈小刚局长以“精细化”为主题为全市公安民警上了一堂内容丰富的党课,指出了“精细化”的精髓就是求真、务实、准确、到位,不折不扣、穷尽所能、做到极致。新形势下,提升精细化能力水平在侦办涉黑涉恶案件中显得尤为重要,此次培训就是贯彻落实陈小刚局长专题党课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切实将“精细化”转化到扫黑除恶实际行动中,融入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每个环节中,全市公安机关在今后侦办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中,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每一个步骤都精心,每一个环节都精细,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李乐启强调,要用培训成果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省厅和市局党委的部署上来。要进一步统一对党中央新要求新部署的认识,深刻领会此次在全国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新部署、新要求都是空前的,充分表明了党中央扫黑除恶坚的决心和态度。要进一步统一对专项斗争新目标新举措的认识,切实把扫黑除恶与反腐、基层“拍蝇”,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与治安重点整治紧密结合起来,依法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要进一步统一对黑恶势力新动向新危害的认识,精准把握黑恶势力犯罪向新行业、新领域扩展,向隐蔽化转型的新动向、新变化,抓住重点、下足力气、坚定信心,打赢这场扫黑除恶人民战争。

  李乐启要求,要用培训成果提升工作实效,切实将此次培训的成果充分体现到指导实践、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上来,在厘清工作思路、明确原则要求,落实工作责任上狠下功夫,确保专项斗争取得新的更大的成效。要在线索摸排方面取得新成效,认真组织精干力量,对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开展地毯式摸排,“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遗漏任何一个死角。要在打击黑恶势力方面取得新成效,始终坚持“有黑扫黑、无黑扫恶、无恶打霸、无霸治痞”的原则,紧扣中央、省委、市委明确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10项重点工作的目标任务,坚决打掉一批涉黑涉恶犯罪组织,坚决深挖彻查“关系网”“保护伞”,务必打出声威、打出成效、打出平安、打出民心。要在案件办理质效方面取得新成效,严格依据《刑法》、《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等规定基础上,用足用活两高《指导意见》和近期印发的《贵阳市十四类刑事案件证据收集指引》,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强化证据意识、程序意识,确保将每一起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办成铁案。

  李乐启要求,全市公安机关要深入学习把握中央督导组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督导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备检备查工作。严禁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而不打,对人民群众举报的涉黑涉恶线索要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应,将结果及时告知举报人。

  培训会上,毛明俊以《涉黑犯罪侦查技战法》为题,从切实提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治站位、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工作、涉黑犯罪侦查技战法三个方面作了精辟的讲解。罗斌副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特征解读》为题,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法律规定沿革、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特征的解读、黑恶势力及其团伙集团的定义几方面做了深入分析和细致讲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