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瓮安县人民法院开展“雷霆风暴”行动,对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了强力惩治,彰显了执行威慑力,维护了法律权威。
上午10时,贵州省法院系统“雷霆风暴”执行行动启动仪式在全省各级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同时举行,省高院执行指挥中心向全省法院下达执行指令后,瓮安县法院执行干警分成数组,迅速奔赴执行现场,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法律拘传。
执行干警行动小组来到位于城北的某超市,对失信被执行人张某进行了传唤。据了解,被执行人张某因拒不执行法律文书的判决,拒绝履行抚养义务,且多次传唤无回应,执行人员便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其采取了强制拘传措施。专项行动小组将其带到法院后反复做通思想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后,张某在执行干警的劝导下与原告达成了和解,签署了交付抚养费协议,案件得到成功执结。
瓮安县人民法院还针对华圣铭建材厂系列案举行通告会,审判长对华圣铭案件相关内容进行了阐述,宣布了审判结果,当场共兑现民工工资61万余元。
“我就是给张老板守大门的,之前守了3个月零8天,一直没要到工钱,今天经过法院的判决,6465元终于要回了,很感谢领导。”和娄恒远一样,当天还有42位农民工都在法院的帮助下要回了“血汗钱”。
瓮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负责人段仕礼表示,今后,《雷霆风暴》专项活动将在全县继续进行。全体法院的执行干警将严格按照上级法院的指示,在瓮安县委的领导下继续加大执行力度,严厉打击社会扰乱现象。